评论:《法律的悖论》罗翔【文字版_PDF电子书_雅书】

  • 杏杏liu
    杏杏liu2024-01-21 21:04:32辽宁

    好讨厌某些专业人士在这说内容太简单了,你们觉得是你们专业人士更该被普法,还是我们这种普通人更该被普法?

  • 冰美式不加糖
    冰美式不加糖2023-12-23 22:27:15辽宁

    罗翔反复强调:“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初学法律,尤其是备战法考刷题的时候,总觉得逻辑推导很有意思,仿佛手里握着正义之剑,按照剑谱上的一招一式去斩杀罪恶。然而,这种逻辑推导在现实中是很危险的,很可能挑战公众的情感,把道德不谴责的行为用解释法律的手段去否定,比如“药神案”。 真正的法律工作者应该是悲天悯人的,不应该是杀伐决断的,应该多对具体的个体负责,少为抽象的群体代言。正如阿奎那所说的:“凡是在理智中的,无不先在感性之中。” 法治建设任重道远!

  • 亲爱的桂花树
    亲爱的桂花树2024-01-04 15:20:29山东

    看完很感慨。律师给我的感觉一直都是梁山泊底下卖大刀的。罗翔是开医馆的。

  • K先生
    K先生2023-12-14 11:54:57河南

    读罢,有两段话让我感触颇深。“人类的有限性让我们所有的认识都或多或少有缺陷,我们都是在偏见中成长,人类所有的见识都有偏颇的成分。公共讨论的意义,就是让我们在对立的立场中纠正自己的偏见,至少对我而言,倾听比言说可能更重要。”“人类所有的悖论都提醒我们理性的有限,面对知识的海洋,唯一正确的姿态是敬畏与谦卑。一如奥古斯丁后来的反省,他说,我们因为好奇所获得的一切,最终会因为骄傲而全然玷污。”因为无知而阅读,因为阅读而“无知”,只是这一种“无知”里包含了谦卑、包容和求知欲。

  • 曾听昕雨
    曾听昕雨2024-05-26 15:49:49上海

    多讲讲案例吧,法哲思辨蛮无聊的

  • 顾大海
    顾大海2023-12-12 23:43:25江苏

    喜欢罗翔,喜欢他的清醒,喜欢他的悲悯和包容,还喜欢他的帅气。

  • 大脸
    大脸2023-12-30 21:46:01北京

    圆圈正义到这本,出一本读一本,是我麻木了或者,他有被稀释。法条和略显极端的案例,祭出背后的法理哲学,这一套宣讲已显出疲态,他本人逐步成为众人在吃瓜热门话题时的法律顾问。是否能撼动体制改道?我倒是更关切基层的法律实践人员,看他们面对法z环境冰冷和法t文本的纠缠,看他们丑陋、泥泞、撕咬,被围堵被攻击,捍卫利益举步维艰。粗粝的现实只会把人扇晕,不由分说。请睁眼看看这世界的“活法”。

  • 葛阳
    葛阳2024-01-05 19:35:08江西

    罗翔老师的书必读,罗翔老师有一种悲天悯人的气质,总能唤起读者内心的善并激发读者自省。“承认理性的有限,走出刺猬式的思维独断,接受狐狸式的多元包容。“生命本身就是一个礼物,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本身就是一个礼物。我们必须演好自己的剧本,无论拿到一副什么样的牌,都要把它打好。”“凡是在理智中的,无不先在感性之中。”罗翔老师似乎很喜欢读东野圭吾。

  • bird
    bird2023-12-13 01:12:42贵州

    罗翔从最迷恋探讨的“悖论”里,呼吁一个保持足够理性、同时注重道德温情的社会,赋予人和法律都以尊严。看似顾左右而反复在言公权力的滥用、对人民动辄以刑、法条滞后不合理等带来的巨大破坏。理解悖论奇难,见过人心幽暗仍向光明更难,罗翔真是理想和斯多葛到了骨子里。

  • 陈三岁
    陈三岁2024-03-11 09:24:40湖北

    我们永远不要在自己看中的事情上附着不加边际的价值。

  • Lottie
    Lottie2024-01-23 14:39:46上海

    整本书的悖论中心是法律层面理性和感性的平衡。凡是在理智中的,无不先在感性之中,每一个人都并非完全理性的存在,人类的有限性让我们所有的认识都或多或少有缺陷,我们都是在偏见中成长,人类所有的见识都有偏颇的成分。公共讨论的意义,就是让我们在对立的立场中纠正自己的偏见。

  • 5277
    52772024-02-19 15:06:18北京

    看的时候只觉得自己太无知了,需要读书需要学习

  • Xoparad
    Xoparad2024-02-02 10:03:05北京

    1、法治的基本理念告诉我们:对私权而言,凡是没有禁止的,都是可以做的;对公权力而言,才是没有允许的,都是不可为的。而不能颠倒过来。 2、我个人对法律与道德悖论的一个理解是:入罪问题讲法律,法不容情;出罪问题讲道德,法中有情。 3、罪刑法定所要求的刑法,根本目的不是单纯地打击犯罪,而是限制比犯罪更为可怕的国家权力——不加限制的话,它将是一种最可怕的强制。从本质上来说,刑法遏制的不是犯罪人,而是国家。

  • ApclpseD
    ApclpseD2024-01-22 23:30:19上海

    真正的笃信不疑,一定是跨越了怀疑与批评的迷雾,而获得的一种真正的确信。离开了对立观点的挑战,标准化的答案迟早成为一种失去活力的僵化教条。

  • 哟呀哦的苹果酒
    哟呀哦的苹果酒2024-05-17 08:08:38北京

    当你以为触及真理的时候你就已经远离了真理。绝对的公平正义永远只是一个希望追求而已,如果心中没有这一丝期望,那就彻底的躺平、摆烂,陷入困顿。无论通过何种表达方式,表达终将被误解,这是一个无限循环。但是悖论的讨论给了人们在无限中一丝喘息的机会,万一哪怕有一瞬间可以逃出循环呢。也许永远吃不到眼前的胡萝卜,但只要它还在我眼前,我就可以多走一步。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也是百感交集,失望与希望错综交织……

  • 脉望
    脉望2024-02-12 10:17:08黑龙江

    法更多的是居于黑白的中间地带,有的人幸运,得到正义。有的人时运不济,得到迟来的正义。有的人不幸,死后都得不到正义。法就像俄罗斯转盘游戏,当你面对危险和需要帮助时,执枪的这一刻,都要祈祷,这轮游戏的枪里没有子弹。

  • Wz77777
    Wz777772024-02-11 22:51:29湖南

    虽然有些例子挺贴近生活的,但是写得挺专业的! 我以前不懂自由,原来法律限制的自由是为了大多数人的自由,可是,怎么确定一定是大多数人想要的呢? 原来刑法是限制国家权力,我以前一直认为是单方面地制裁犯罪。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不停问自己:谁有权力剥夺生命?生杀予夺大权从皇帝落到了国家,会不会以后的人看到曾经的案例文本觉得不可思议? 作为理性工具的法律很需要付上一层人情冷暖的底色。其实,有时候我很难看到,尤其是看到美国法官对于单亲妈妈违章的处置的时候,看到美国法官在法庭上问候作为犯人的同学的时候——中国的法官好像戴了假面一样。 还有,大多数的暴政——人们对于刘鑫的看法,对于未成年人杀害人的看法。众口铄金啊,怎么在压力下保持理性?

  • 东林皆石
    东林皆石2024-02-09 22:20:54浙江

    1、罗翔探讨法律盲区、法治核心与法律悖论:法律与道德原则、刑法对犯罪人的惩罚与保护、犯罪的决定(自由意志论、生物决定论、社会决定论、综合决定)、刑法的独立性与补充性、刑罚轻重(报应、功利主义)、法律因果关系、生命权、勒索、名誉权、禁止吸毒、判决 2、狐狸而非刺猬:“人类所有的悖论都提醒我们理性的有限,面对知识的海洋,唯一正确的姿态是敬畏与谦卑。一如奥古斯丁后来的反省,他说,我们因为好奇所获得的一切,最终会因为骄傲而全然玷污…人类的有限性让我们所有的认识都或多或少有缺陷,我们都是在偏见中成长,人类所有的见识都有偏颇的成分。公共讨论的意义,就是让我们在对立的立场中纠正自己的偏见,至少对我而言,倾听比言说可能更重要”

  • 明珠Cece
    明珠Cece2024-03-23 13:26:42广东

    对书中提到的部分案件和法例,感到可笑又无语,特别是拐卖人口那章,何等无奈。而有些法例看上去好像很美,但具体到怎么判怎么执行,目前还是有相当大的弹性空间,甚至是利益捆绑、主观决定等。法治,真是任道而远重啊,但愿它不再是一种理想主义。

  • 一粒麦子
    一粒麦子2024-02-29 06:13:29山东

    人类是有限的,理性是瑕疵的。罗翔说“人类的有限性让我们所有的认识都或多或少有缺陷,我们都是在偏见中成长,人类所有的见识都有偏颇的成分。”所以试着接纳不同的观念,在更大的视野中,走出自己的偏见。 生命总会自己找到出路,我们唯一正确的姿态是敬畏与谦卑。奥古斯丁说:“我们因为好奇所获得的一切,最终会因为骄傲而全然玷污。”原以为自己是文盲与美盲,现在可以再加一个法盲了。面对浩瀚的知识,好像是不断的在刷新着认知,能做的好像就剩望洋兴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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