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法律的悖论》罗翔【文字版_PDF电子书_雅书】
- 杏杏liu2024-01-21 21:04:32辽宁
好讨厌某些专业人士在这说内容太简单了,你们觉得是你们专业人士更该被普法,还是我们这种普通人更该被普法?
- 冰美式不加糖2023-12-23 22:27:15辽宁
罗翔反复强调:“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初学法律,尤其是备战法考刷题的时候,总觉得逻辑推导很有意思,仿佛手里握着正义之剑,按照剑谱上的一招一式去斩杀罪恶。然而,这种逻辑推导在现实中是很危险的,很可能挑战公众的情感,把道德不谴责的行为用解释法律的手段去否定,比如“药神案”。 真正的法律工作者应该是悲天悯人的,不应该是杀伐决断的,应该多对具体的个体负责,少为抽象的群体代言。正如阿奎那所说的:“凡是在理智中的,无不先在感性之中。” 法治建设任重道远!
- 亲爱的桂花树2024-01-04 15:20:29山东
看完很感慨。律师给我的感觉一直都是梁山泊底下卖大刀的。罗翔是开医馆的。
- K先生2023-12-14 11:54:57河南
读罢,有两段话让我感触颇深。“人类的有限性让我们所有的认识都或多或少有缺陷,我们都是在偏见中成长,人类所有的见识都有偏颇的成分。公共讨论的意义,就是让我们在对立的立场中纠正自己的偏见,至少对我而言,倾听比言说可能更重要。”“人类所有的悖论都提醒我们理性的有限,面对知识的海洋,唯一正确的姿态是敬畏与谦卑。一如奥古斯丁后来的反省,他说,我们因为好奇所获得的一切,最终会因为骄傲而全然玷污。”因为无知而阅读,因为阅读而“无知”,只是这一种“无知”里包含了谦卑、包容和求知欲。
- 曾听昕雨2024-05-26 15:49:49上海
多讲讲案例吧,法哲思辨蛮无聊的
- 陈三岁2024-03-11 09:24:40湖北
我们永远不要在自己看中的事情上附着不加边际的价值。
- 52772024-02-19 15:06:18北京
看的时候只觉得自己太无知了,需要读书需要学习
- 大脸2023-12-30 21:46:01北京
圆圈正义到这本,出一本读一本,是我麻木了或者,他有被稀释。法条和略显极端的案例,祭出背后的法理哲学,这一套宣讲已显出疲态,他本人逐步成为众人在吃瓜热门话题时的法律顾问。是否能撼动体制改道?我倒是更关切基层的法律实践人员,看他们面对法z环境冰冷和法t文本的纠缠,看他们丑陋、泥泞、撕咬,被围堵被攻击,捍卫利益举步维艰。粗粝的现实只会把人扇晕,不由分说。请睁眼看看这世界的“活法”。
- 葛阳2024-01-05 19:35:08江西
罗翔老师的书必读,罗翔老师有一种悲天悯人的气质,总能唤起读者内心的善并激发读者自省。“承认理性的有限,走出刺猬式的思维独断,接受狐狸式的多元包容。“生命本身就是一个礼物,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本身就是一个礼物。我们必须演好自己的剧本,无论拿到一副什么样的牌,都要把它打好。”“凡是在理智中的,无不先在感性之中。”罗翔老师似乎很喜欢读东野圭吾。
- bird2023-12-13 01:12:42贵州
罗翔从最迷恋探讨的“悖论”里,呼吁一个保持足够理性、同时注重道德温情的社会,赋予人和法律都以尊严。看似顾左右而反复在言公权力的滥用、对人民动辄以刑、法条滞后不合理等带来的巨大破坏。理解悖论奇难,见过人心幽暗仍向光明更难,罗翔真是理想和斯多葛到了骨子里。
- Lottie2024-01-23 14:39:46上海
整本书的悖论中心是法律层面理性和感性的平衡。凡是在理智中的,无不先在感性之中,每一个人都并非完全理性的存在,人类的有限性让我们所有的认识都或多或少有缺陷,我们都是在偏见中成长,人类所有的见识都有偏颇的成分。公共讨论的意义,就是让我们在对立的立场中纠正自己的偏见。
- Xoparad2024-02-02 10:03:05北京
1、法治的基本理念告诉我们:对私权而言,凡是没有禁止的,都是可以做的;对公权力而言,才是没有允许的,都是不可为的。而不能颠倒过来。 2、我个人对法律与道德悖论的一个理解是:入罪问题讲法律,法不容情;出罪问题讲道德,法中有情。 3、罪刑法定所要求的刑法,根本目的不是单纯地打击犯罪,而是限制比犯罪更为可怕的国家权力——不加限制的话,它将是一种最可怕的强制。从本质上来说,刑法遏制的不是犯罪人,而是国家。
- Ryan2024-10-02 11:13:01广东
写的蛮通俗易懂,让读者代入思考,而不是只给你一个答案。法律的制定与实施确实还有很多矛盾的地方,没有一件事是只有完全一个答案,所有问题还是得多思考思考
- 傾雪漫缘2024-10-03 11:35:30北京
作为一名法大非法专业的学子读起罗翔老师的这本书会有别一般的感触。 曾经的我视法学作教条、生硬和冷酷的枯燥学科,对那些用现代圣经钻钱的律政从业者嗤之以鼻,我觉得法学配不上人文社科的关怀和洞察力(或者认定这门学科不适合我)。后来,我才知道自己多么傲慢和无知,原来每条关乎微小个体命运的刑律背后都存在无尽的争鸣。我发现我的好奇心也能被千奇百怪的案例调动,我很想知道预设条件下的不同情形中人们如何裁决,掌握权力的国家又如何应对这些矛盾。 真正的法律人是有悲天悯人的信念的,谦逊地求索真理,为实现人类的正义与良善矢志奋斗,本身就是壮烈可敬的,罗翔老师的刑法学也承载这样理想主义的气质。 法律的悖论本质上是人类思维的悖论,走出洞穴的我们终要在背反之间求索光明。
- ApclpseD2024-01-22 23:30:19上海
真正的笃信不疑,一定是跨越了怀疑与批评的迷雾,而获得的一种真正的确信。离开了对立观点的挑战,标准化的答案迟早成为一种失去活力的僵化教条。
- 白色夹竹桃2024-10-02 11:40:51山东
这是一本值得推荐给所有人的书,对我这种法学小白来说,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感受到了作者满满的人文关怀,觉得十分难得。
- 哟呀哦的苹果酒2024-05-17 08:08:38北京
当你以为触及真理的时候你就已经远离了真理。绝对的公平正义永远只是一个希望追求而已,如果心中没有这一丝期望,那就彻底的躺平、摆烂,陷入困顿。无论通过何种表达方式,表达终将被误解,这是一个无限循环。但是悖论的讨论给了人们在无限中一丝喘息的机会,万一哪怕有一瞬间可以逃出循环呢。也许永远吃不到眼前的胡萝卜,但只要它还在我眼前,我就可以多走一步。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也是百感交集,失望与希望错综交织……
- 脉望2024-02-12 10:17:08黑龙江
法更多的是居于黑白的中间地带,有的人幸运,得到正义。有的人时运不济,得到迟来的正义。有的人不幸,死后都得不到正义。法就像俄罗斯转盘游戏,当你面对危险和需要帮助时,执枪的这一刻,都要祈祷,这轮游戏的枪里没有子弹。
- Wz777772024-02-11 22:51:29湖南
虽然有些例子挺贴近生活的,但是写得挺专业的! 我以前不懂自由,原来法律限制的自由是为了大多数人的自由,可是,怎么确定一定是大多数人想要的呢? 原来刑法是限制国家权力,我以前一直认为是单方面地制裁犯罪。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不停问自己:谁有权力剥夺生命?生杀予夺大权从皇帝落到了国家,会不会以后的人看到曾经的案例文本觉得不可思议? 作为理性工具的法律很需要付上一层人情冷暖的底色。其实,有时候我很难看到,尤其是看到美国法官对于单亲妈妈违章的处置的时候,看到美国法官在法庭上问候作为犯人的同学的时候——中国的法官好像戴了假面一样。 还有,大多数的暴政——人们对于刘鑫的看法,对于未成年人杀害人的看法。众口铄金啊,怎么在压力下保持理性?
- 东林皆石2024-02-09 22:20:54浙江
1、罗翔探讨法律盲区、法治核心与法律悖论:法律与道德原则、刑法对犯罪人的惩罚与保护、犯罪的决定(自由意志论、生物决定论、社会决定论、综合决定)、刑法的独立性与补充性、刑罚轻重(报应、功利主义)、法律因果关系、生命权、勒索、名誉权、禁止吸毒、判决 2、狐狸而非刺猬:“人类所有的悖论都提醒我们理性的有限,面对知识的海洋,唯一正确的姿态是敬畏与谦卑。一如奥古斯丁后来的反省,他说,我们因为好奇所获得的一切,最终会因为骄傲而全然玷污…人类的有限性让我们所有的认识都或多或少有缺陷,我们都是在偏见中成长,人类所有的见识都有偏颇的成分。公共讨论的意义,就是让我们在对立的立场中纠正自己的偏见,至少对我而言,倾听比言说可能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