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stagram(照片墙)创立于2010年10月,是一款运行在移动端上的社交应用,用户拍摄照片、视频、直播进行分享、互动,拥有超过4亿用户,8千万日活跃量。2012年10月25日被Facebook以总值7.15亿美元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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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凯文·斯特罗姆与克里格创建了Instagram,拥有公司40%份额。斯特罗姆是一个拥有斯坦福大学管理与工程学位、又热衷摄影的80后。他在大学时进入过Twitter的前身Odeo实习,也是在那时有了创业的想法。毕业后,他加入了据称是最难进入的谷歌收购部门,开始他的第一份工作。
离开谷歌后,斯特罗姆到一家旅行业务创业公司做产品经理。为了实现自己的产品想法,他自学编程,做出了“Burbn”,一个结合了签到服务和战争游戏元素的产品,然而Burbn的用户体验并不好,于是他邀请了克里格一起创业。他们发现用户除了签到,更倾向于用分享照片,于是化繁为简,有了Instagram。
Instagram的照片默认公开、没有网站版本,APP只有“拍照、加滤镜、分享”这三个步骤,然而看上去如此简单的Instagram却成功了。在上线的前一夜,斯特罗姆猜测首日下载也许能达到2500,结果当日却超过了25000,并且3个月内涨到了100万用户,随后又快速突破了1000万。
在大学时,斯特罗姆曾做过一款图片分享类应用,当时Facebook也在做类似的应用,于是希望邀请他加入,但被他拒绝了。Instagram上线后,Facebook又抛出了橄榄枝,意欲收购,斯特罗姆再一次拒绝了。2012年,扎克伯格亲自出马了,终于以总值7.15亿美元拿下了Instagram。
Instagram这个名字源自于Instamatic,是柯达1963年销售的低价便携傻瓜相机的名称,这个系列很受欢迎,直至1988年其最后一款型号仍在销售。后来,柯达在2012年1月申请了破产保护。有分析师指出,Facebook正在垄断"柯达一刻"的市场,他们正在成为"Facebook一刻"。
然而《福布斯》却表示,Facebook与Instagram的结合可能会以失败收尾。Facebook扩大了移动业务范围,实现了目标,成为了人们上传自己照片的地方。然而,却无法解决投放移动广告的难题。如果向用户推送广告,Insta就失去了一大优势,如果不推送,Insta依然是个一分钱不赚的应用。
如今的Instagram在增加了视频功能之后,又上线了Live直播功能,玩起了真人秀。但与Facebook Live不同,Instagram是进行时直播,直播一结束,视频内容随即删除。没有传承母公司Facebook,反倒与其竞争对手“阅后即焚(Snapchat)”更为相似。